薪酬委员会本公司设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并制定具体职权范围,明确说明其职责及责任。于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薪酬委员会有三名成员组成,分别为肖钢先生(主席)、黄董良先生及张敖根先生。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范围遵循守则所载指引,其主要责任为就本公司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有关的政策向董事会提 供建议。

薪酬委员会每年须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于二零二一年,委员会举行一次会议以批淮及采纳经修订之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于薪酬委员会会议上,薪酬委员会已审议并批淮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待遇调整建议(「建议」),建议已提呈董事会批淮。董事会已批淮建议。